Friday, July 31, 2009

Man is happy only as he finds work worth doing -- and does it well

对很多事都不怎么样在乎; 究竟是什么样的态度; 根本想要与世无争;没有想过要伸出手去捉住什么;但如果说心中所仅存有的希望估计也没有多到什么程度;却又还没有到对世界彻底绝望的地步;是很矛盾的说; 想起很久(虽然事实上没多久但记忆中却像过了蛮久似的)有一位朋友的朋友在博里这样写着切切实实就是我如今的心情写照: 那時,兩個獨立的個體,帶著各自在人世多年,養出的種種的習性與癖好,試探著要相處在一起。這個過程甜蜜中帶著點劍拔弩張,害怕解錯意,擔心表錯 情,期待與失望短兵相接。真的就解錯意、表錯情,反目而成仇者,亦所在多有。那時候的愛情,說是愛又不完全是愛。這一秒感到有那麼點特別,下一秒看看風頭 不對(比如發現對方已婚啦,對自己沒興趣啦,或是在黑色皮鞋裡穿白襪子啦),立即說服自己「我才沒有喜歡他呢」,這樣的事也常發生啊。似愛而非愛,真個是 「杳杳冥冥,飄飄蕩蕩,隨風定止」──是還沒寫定的,還沒有一個固定相狀的,端賴後來發生的事,來決定這時那點異樣的心情,會是一場刻骨銘心愛情的開端, 還是一個尋常日子裡心肌偶然的一下不規則抽動。
最近聽到一個朋友今兒的故事。她在約會前買了一杯星巴克──她也不是非喝那杯咖啡不可,但那天經過星巴克,就是忽然想買杯來喝喝。男生開車,也不是技術不好,但那天就是有個彎轉得急了。結果是咖啡翻了,當場空氣為之凝結,因為那男生愛車如命且有潔癖。咖啡翻倒為分水嶺,他在旅途的後半段都不發一語。而今兒想這男的也太小氣了吧,不過就是一杯咖啡嘛,要是我暈車在車裡吐呢?於是兩個人都開始嫌惡對方。 愛情剛開始,那脆弱的時刻呀,一杯星巴克都可以毀了它。飄飄緲緲還沒有形狀的情感,指針一撥就轉為討厭,改組其中的偶發事件可能就是喜歡。 摘自張惠菁的《愛情哪吒論》。過了三十嵗還要不斷重復這種心理狀態,我寧願走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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